| 时 间:2008年6月11日下午2:50-5:00时
地 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教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及来自各分工会教学一线的22名教师代表
召 集 人:副校长校工会主席孙利生
会议提示:为了推进“成功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落实赵校长提出的“两个不让”即“不让一个不合格的教师上讲台,不让一个上讲台的教师误人子弟”的重要指示,实现培养“抢手人才”的目标,学校教务部门近日出台了《“两个不让”实施细则》。鉴于此,为推进民主办学、创建和谐校园,校工会适时组织召开了教代会特别会议,参会代表主要是来自各分工会均为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师代表在会前还在广大教师中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学校教务处王淑华副处长参加,其就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目的、过程、所针对的现状和实施的意义作了说明,会上代表们就《“两个不让”实施细则》逐条进行了解读,会场讨论十分热烈。
会议讨论情况如下:
一、关于“不让一个不合格的教师上讲台”
代表们一致认为:为了确保整体教学质量,从而确保“成功素质教育”的深入实践,真正培养出“抢手人才”,对于兼职教师必须严把质量关,《“两个不让”实施细则》中的“五不聘”对兼职教师具有强的针对性,是确保兼职教师质量的关键,无可争议,在实际选聘过程中必须对照标准严格执行,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考核评议。
二、关于“不让一个上讲台的教师误人子弟”
代表们普遍认为:其中十四种被认为“误人子弟”的教学过程中的教辅行为对专、兼职教师都具有行为约束力,特别是专职教师更具有行为示范要求,是确保整体教学质量,从而确保“成功素质教育”的深入实践,真正培养出“抢手人才”的基础保证,也应和教学质量监控和考核评议结合起来。
同时,代表们热烈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不让”实施细则》中所指出的十四种被认为“误人子弟”的教学过程中的教辅行为,经整理综合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误人子弟”行为界定的标准问题:
外语学院胡丽老师针对第一条中“师德合格不合格”问题,举例“汶川地震”中出现的“范跑跑现象”来说明“误人子弟”的评判标准,引起大家的热烈讨论,提出了好人与好老师的区别和相应关系,提出中青教师与老年教师的价值观差异和教学方式的认同问题。针对第4条、第10条、第12条,商学院周月伶老师结合文科教学,文法学院张燕燕老师结合旅游专业的教学,生科院杨艺华老师结合《生物工程》的教学,城建学院赵冬安老师结合《土木工程》教学来说明本专业与其它专业、课程教学的差异性,从而认为界定的尺度具有差异性。
2、“误人子弟”行为界定的程序问题:
生科院万红老师针对第十四条“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对抄袭论文毫无察觉或放任不管”,结合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参与实际课题研究,因论文在先而课题发表在后,论文不完全是用自已的语言而作,易让人涉嫌“抄袭论文”,应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规则;文法学院刘欣老师针对第1、6、8、9条提出了界定的原则性方案条款不能粗,应越细越好,不应让主观因素来决定界定结果。两位教师代提出了对“误人子弟”行为界定的程序问题的思考。
3、“误人子弟”行为界定的权属问题:
非专院杜洪艳老师针对学生中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抄袭作业的现象,任课教师如何把握尺度和教育方法的问题,结合第9条“教师批改作业”,其认为“误人子弟”行为界定应考虑注重学生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学生的心中是有一杆称的;文法学院刘欣老师认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辅行为是否“误人子弟”仲裁应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来认定。
4、对“误人子弟”行为处理的忧虑:
商学院周月伶老师认为教学上多一些人性化是一条基本原则,教学应结合学科特色、根据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学生多给予鼓励,特别是对青年教师成长不要有过多压力,教学上有正方观点、也会有反方观点,多鼓励创新,对青年教师的成长更为有利。商学院陈洪权老师认为《“两个不让”实施细则》的内涵是勿容置疑的,但文字表述上易让人心理上背不住,应理解为“不要让一个上讲台的老师有误人子弟的行为”,也同样会对人起到警示作用;文法学院刘欣老师在会上除了表达“误人子弟”行为应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来规范界定外,还认为第四大条处理意见中与考核挂钩的规定给人的压力太大。
5、杜绝“误人子弟”行为与创新教学的对立统一:
城建学院赵冬安老师针对第七条“放录相代替教学”结合ppt软件录相教学谈到了自已的顾虑,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演示与讲解的关系,容易阻滞教学创新,相反,如果能及时注重学生的反馈意见,将会出现教学相长的良好局面;商学院周月伶老师谈到:教师如果杜绝教学过程中的“误人子弟”教辅行为,对于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形成学生认可的师道尊严局面是有益处的。
三、教师代表座谈会的综述:
虽然《“两个不让”实施细则》在形成之前,在各学院广大教师中广泛征求了意见,经多次修改而成,讨论会场仍十分热烈。针对该实施细则的教师代表座谈会,历时近三个小时,代表们发言踊跃,负责学校督学工作的孙利生副校长和教务处王淑华副处长不时与教师代表一同解读,逐一排解了代表们的顾虑。通过讨论,入会代表达到了认识上的统一:
1、《“两个不让”实施细则》的出台是贯彻赵校长提出的“两个不让”
指示精神,是推进成功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的基础保证;
2、《“两个不让”实施细则》本身就是教学管理的创新,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设置了一个标准,有利于我校师资队伍提高,将会促进学校教学规范化更上一个台阶;
3、《“两个不让”实施细则》需要正确理解其内涵,是学校实现教学创新的前提,是培养“抢手人才”在教学上的具体落实;
4、《“两个不让”实施细则》需进一步细化条款、标明界定尺度、规范界定程序、制定评判标准、处理人本化;
5、《“两个不让”实施细则》需要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宣传,结合不同专业课程、不同学生正确指导教学,在指导教学过程中得到完善发展;
6、《“两个不让”实施细则》在推进学校教学管理中可以起到类似于“依法治国”的作用,只对极少数尚不合格的教师起到约制作用,要真正起到“以德治国”的作用,仍需加强“教学导师制”、教学竞赛、教研活动以及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入手。
另悉,宣传处朱建华副处长参加此次会议之后,对细则中的核心条款和教师代表会议讨论情况在有关媒体上及时作了宣传报道,在全国教育界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此整理材料仅供各部门及学校领导参考!
校工会(教代会)办公室 整理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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